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音乐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依托湖南省音乐硕士音乐教育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基地、湖南省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湖南省公共艺术教育研究基地等教学科研平台,深入挖掘并系统整合湘北区域所蕴含的丰富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视研究生音乐专业理论知识向实践应用能力的有效转化,强化研究生在音乐表演技巧、音乐教育理论以及音乐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培养。力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的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实现人才培养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发展相融通,培养具备高度社会责任感和文化自觉性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音乐专业人才。

培养目标

音乐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旨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有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专业技能和良好的综合素养,能够胜任艺术团体、院校、艺术场馆、电视广播台站、文化馆站、各类媒体、文艺研究单位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等的音乐创作、表演、教育、管理等音乐领域相关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

具体的专业能力素质:

(1)熟练掌握本学科专业的系统知识,了解相关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完备知识结构,为提高专业素质与音乐文化理解力以及日后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2)应通过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实践训练,具备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运用所学习的知识技能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将艺术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进行应用创新的能力。

(3)具有正确的学术道德观和较高的学术素养,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风范,能与同行协同合作、互相尊重等基本素质。

学位标准

本学位点研究生在获得硕士学位时必须完成以下学习任务或要求:

(1)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音乐表演方向总学分不少于52学分,公共必修课程8学分,专业必修课程(含实践类课程)36学分,含开放性实践课程10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8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学分为32,占总学分的62%;音乐教育方向总学分不少于54学分,公共必修课程8学分;专业必修课程(含实践类课程)38学分,含开放性实践课程10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8学分。实践类课程由课堂教学实践课程和开放性实践课程组成,其中实践类课程学分为34,占总学分的63%。

(2)课程设置按照必修、选修为两个部分。必修课包含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分专业方向必修课程);选修课由研究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3)专业实践环节主要考核研究生参加实校内外践音乐会演出、专业竞赛活动,参与创新论坛、研讨会、学术讲座、专业采风、调研、发表学术论文、专利发明、课外作品竞赛及其它各类创新活动等方面情况。

(4)音乐表演方向研究生须提供2场不同曲目的学位音乐会,后一场应在毕业学年举行,且须必须完成艺教指委规定表演曲目。每场音乐会纯表演时间不少于40分钟,其中独奏(唱)部分不少于30分钟;曲目类型可包括独奏(唱)、重奏(唱)等多种形式;两场音乐会曲目的风格应囊括至少三个及以上不同时期和多种流派,20世纪以来的经典作品中应至少包括一首(部)优秀中国作品。

音乐教育方向研究生须在真实的教学与活动场景下较好地完成1课时具有探索研究意义的音乐课堂教学,同时附完整教案和教学设计说明;较好地完成不少于20分钟的音乐活动组织与排练,并提交相应的视频。

(5)硕土生在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及上述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后,学位论文经过选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盲审、修改、答辩等环节,学位论文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

师资队伍

本学位点共有硕士研究生导师27人,其中校内研究生导师18人,校外实践导师9人。硕导中拥有湖南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常务委员、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专家、湖南省高校音乐与舞蹈学科专业联盟副理事长、湖南省普通高校骨干教师、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手等高级人才9人。

科学研究

近五年立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立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4项,立项并结题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课题1项,立项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2项;立项湖南省级社科研究项目19项,立项湖南省课程思政项目1项,立项湖南省教育厅级科研课题8项,市级科研项目10项;4门课程被评为湖南省普通高校一流课程。本学位点教师近五年公开在《人民音乐》、《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黄钟》等核心刊物和一般刊物发表论文127篇;完成科研进项经费共计579.7508万元。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

湖南理工学院东院4号教学楼(音乐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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