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落实全面从严管理干部要求,推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从严从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紧紧围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落实力度,使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速,确保学院党委、行政的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面落实,为党的建设和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
1.坚定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学院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各项政治纪律,坚定不移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决议,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不准以任何借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准掩盖问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准公开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不一致的意见;不准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国家和学校、学院形象的言论。
2.践行初心使命,坚持守正创新。学院领导干部要践行初心使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适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新形势,提升学院内涵发展水平。要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坚决防止和克服落后保守、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思想,坚决防止和克服违背规律的不良倾向。
(二)着力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的学风建设
1.坚持理论武装,注重学以致用。学院领导干部要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切实改变忙事务、轻学习的现象。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始终做到政治清醒、信念坚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每次集中学习要明确学习主题,理论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讨论,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使学习经常化、规范化。
2.坚持问题导向,做实调查研究。学院领导干部要把调查研究与转变作风结合起来,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师生,全面准确的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结合分管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每学期调研不少于1次,每年至少撰写提交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三)着力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
1.坚持心系师生、提高服务水平。学院领导干部要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有针对性的改进工作,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为师生排忧解难,保持校园和谐稳定。进一步坚持并完善领导干部密切联系基层和师生制度,坚持深入课堂听课制度,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不断拓展与师生沟通的渠道与方式,通过深入课堂、深入学生宿舍、深入实验中心,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师生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学院日常运转和安全情况的检查,协调处理好值班期间的应急突发事件和相关事务。
2.坚持爱岗敬业,强化责任担当。学院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勤勉敬业,埋头实干,不计得失,甘于奉献;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切实担负起岗位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严格履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原则上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学院各类会议,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严格会场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在会场内随意交谈、走动,阅读与会议无关的资料和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四)着力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的领导作风
1.坚持议事规则,加强团结协作。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贯彻学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二级学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挥民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学院领导干部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按规定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增强民主集中制的观念,加强班子成员间的团结协作。要严格落实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指导和督导党支部履行好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2.坚持秉公用权、严守廉洁底线。学院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于律己,不搞特权。不断完善和推进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健全师生诉求表达和回应机制,着力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着力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
1.坚持生活正派,增强自律意识。学院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正确选择个人爱好,提高人文素养,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自觉拒腐防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经常对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检视自己的生活作风并及时改正,警钟长鸣,反思他人堕落的教训并引以为戒。
2.坚持艰苦奋斗、弘扬奉献精神。学院领导干部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领导干部必须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倡节能减排、反对大手大脚,保持克勤克俭、公而忘私的奉献精神。严格规范公务开支,规范职务消费行为,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一般性应酬,集中精力,抓好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由学院党委负总责。学院党委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接受师生监督等方式,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推进落实力度,确保作风建设抓得紧、抓得严、抓得实、抓得好。
(二)强化考核检查。学院党委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列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学院领导干部要做好作风建设工作记实,每学期进行一次自查,学院党委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考评。作风建设考核的结果将和干部个人考核与党员干部的年度评先评优挂钩。
(三)严肃追责问责。采取随机检查、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方式对领导干部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合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对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对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经核实,按规定予以组织处理。
中共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