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促进教学相长,提高学院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教师评学管理办法。教师评学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教师对学生学习过程和效果的评价,为学院教学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为改进教学方法、优化教学过程提供反馈信息,以实现对学生学习的有效指导和对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二、评学主体与对象
(一)评学主体
学院全体任课教师均为评学主体,应积极参与教师评学工作,按照本办法要求客观、公正地对所授课程班级的学生进行评价。
(二)评学对象
评学对象为教师当学期所授课班级的全体学生。
三、评学内容与标准
(一)学习态度
1. 考勤情况:考察学生上课出勤是否准时、是否有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全勤学生该项可得满分;缺勤率在[X]%以内的酌情扣分;缺勤率超过[X]%的该项得分较低。
2. 课堂专注度:观察学生在课堂上是否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互动,是否有玩手机、睡觉、聊天等与学习无关的行为。表现优秀的学生可得较高分数,经常出现注意力不集中行为的学生得分较低。
(二)学习能力
1. 知识接受能力:评价学生对教师所传授知识的理解、消化和吸收能力。通过课堂提问、课后作业、阶段性测验等方式,判断学生是否能够较快掌握教学重点难点,能否将所学知识融会贯通。接受能力强的学生在该项可获高分,学习困难较大的学生得分相应降低。
2. 技能提升能力:针对音乐专业课程中的演奏、演唱、作曲等技能训练,评估学生技能水平的提高速度和程度。技能进步明显的学生该项得分较高,进步缓慢或无明显进步的学生得分较低。
(三)学习成绩
1. 平时成绩:依据学生平时作业完成的质量、课堂表现(如参与讨论、回答问题、小组活动表现等)、考勤情况等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可按一定比例纳入教师评学总分。
2. 考试成绩:分析学生期末考试、考查成绩的分布情况,包括优秀率、及格率、不及格率等。成绩整体较为优秀且分布合理的班级在该项可得较高分数;若不及格率过高或成绩分布异常,则该项得分较低。
(四)学习风气
1. 学习氛围:观察班级整体学习氛围是否浓厚,学生之间是否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是否有良好的学术交流和讨论环境。学习氛围好的班级该项得分较高,缺乏学习氛围的班级得分较低。
2. 诚信状况:考察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是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有无考试作弊、抄袭作业等不诚信行为。班级内无诚信问题的可得满分,出现诚信问题的班级该项得分将受较大影响。
四、评学方式与时间
(一)评学方式
1. 问卷调查:学院设计统一格式的教师评学调查问卷,内容涵盖评学的各项指标。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在问卷中对每个学生进行客观评价打分,并可在问卷中填写简要评语和建议。
2. 教学总结:教师在学期末撰写教学总结时,应对所授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和评价,总结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优点和不足,提出改进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措施与建议。教学总结应作为教师评学的重要补充材料。
(二)评学时间
教师评学工作在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教师评学调查问卷,并提交教学总结至所在系部。
五、评学结果的运用
1. 教学反馈:教师评学结果及时反馈给各系部及相关任课教师,帮助教师了解学生学习状况,以便在后续教学中调整教学策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针对性。
2. 学生管理:学院学生管理部门依据教师评学结果,对学习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存在学习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和教育引导,对学习风气不良的班级开展专项整顿活动,促进学生整体学习质量的提升。
3. 教学质量评估:教师评学数据作为学院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纳入系部教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与系部评优评先、资源分配等挂钩,以推动各系部重视学生学习质量,加强教学管理与学风建设。
六、组织与保障
1. 学院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教师评学工作的总体组织与协调,制定评学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文件,设计评学调查问卷,汇总、统计和分析评学结果,并对评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各系部负责组织本系部教师开展评学工作,向教师传达评学工作要求,督促教师按时完成评学任务,审核教师提交的评学材料,确保评学工作的质量和真实性。
3. 学院将不定期对教师评学工作进行抽查,对评学工作认真负责、评价客观公正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评学工作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七、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各系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教师评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音乐学院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