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为进一步提高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规范课堂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教学准备
1. 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认真编写教案、制作教学课件,精心设计教学过程,明确教学重点、难点和教学方法,确保教学内容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先进性。
2. 教师应提前到达教室,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如调试教学设备、检查教学材料等,确保教学活动能够按时顺利开展。
二、教学过程
1. 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拖堂或随意调课、停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课、停课,应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提前通知学生。
2. 教师应严格课堂纪律,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维护课堂教学秩序,确保学生的到课率、前排率、抬头率。对于学生的迟到、早退、旷课等违纪行为,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教师应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例如采用案例教学、小组讨论、实践教学等方式,增强学生的参与度和体验感。
4.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反馈意见,调整教学进度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鼓励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设置答疑环节,及时解答学生的疑问。
三、教学评价
1. 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评价机制,定期开展学生评教、同行互评、领导听课等活动,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2. 加强对课堂教学评价结果的分析与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四、教学监督
1. 成立学院教学督导组,加强对课堂教学的日常监督与检查。教学督导组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对教师的教学准备、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检查与指导,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
2. 建立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机制,对于违反课堂教学管理制度的教师,应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教学保障
1. 加强教学设施建设与维护,确保教室、实验室、琴房等教学场所的设施设备齐全、完好,为课堂教学提供良好的硬件保障。
2. 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为课堂教学管理提供有力的人员支持。
音乐学院应高度重视课堂教学管理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培养高素质的音乐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
音乐学院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