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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关于加强课程过程性考核工作指导性意见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5-05-18 12:42 点击:

一、考核目标

课程过程性考核旨在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的学习态度、知识掌握程度、技能提升水平以及综合素养发展,通过多元化的考核方式激励学生积极参与课程学习全过程,提高学习效果和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协调发展,培养适应新时代音乐艺术需求的专业人才。

二、考核原则

1. 多元化原则:采用多种考核形式,如课堂表现、作业完成、阶段性测验、实践操作、小组项目等,从不同维度考查学生学习成果。

2. 全程性原则:贯穿课程教学始终,对学生课前预习、课堂参与、课后复习及拓展学习等各个环节进行考核,避免期末一次性考核的片面性。

3. 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明确、清晰、可操作的考核标准和细则,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保证考核结果真实可靠。

4. 激励性原则:考核设计应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主动性,鼓励学生勇于探索、创新实践,通过及时反馈考核结果促进学生自我调整和不断进步。

三、考核形式与内容

1. 课堂表现(20% - 30%

考勤记录:考察学生按时上课情况,迟到、早退、旷课将按一定比例扣分。

课堂参与度:包括积极回答问题、参与课堂讨论、提出有建设性的观点、与教师和同学互动交流等。

学习态度: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专注度、认真程度,是否遵守课堂纪律等。

2. 作业考核(20% - 30%

书面作业:如音乐理论知识的习题解答、音乐作品分析报告、音乐史论文等,考查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能力。

实践作业:例如乐器演奏练习曲或乐曲的录制、声乐演唱的音频或视频提交、音乐创作作品的呈现等,检验学生专业技能的掌握和运用。作业应注重质量、创新性和完成的及时性,教师需认真批改并给予详细反馈。

3. 阶段性测验(20% - 30%

定期测验:根据教学进度,在课程中间阶段安排闭卷或开卷测验,内容涵盖已学章节的重点知识和技能,如音乐理论的基本概念、音乐作品的结构分析、演奏演唱技巧的考查等,帮助学生巩固知识,了解自己的学习状况并及时调整学习策略。

项目考核:针对实践性较强的课程,设置阶段性的项目任务,如小型音乐会策划、音乐改编创作、音乐教学片段设计等,要求学生分组或独立完成,并在规定时间内展示成果,由教师和其他学生共同评价,考核学生的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4. 课外学习拓展(10% - 20%

自主学习记录:鼓励学生自主学习音乐相关知识和技能,如参加线上音乐课程学习、阅读音乐专业书籍和期刊文章、观看音乐演出或大师班讲座并撰写心得体会等,通过提交学习笔记、报告或心得等形式进行考核。

艺术实践活动参与:学生参与校内外音乐比赛、演出、艺术志愿服务等活动,可获得相应加分,以激励学生拓展音乐实践领域,提升综合素质和社会影响力。

四、考核实施与管理

1. 教师职责

在课程开始前,制定详细的课程过程性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形式、内容、评分标准及各部分所占权重,并向学生公布。

在教学过程中,认真组织实施各项考核环节,及时记录学生考核情况,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反馈。

定期对学生的考核成绩进行分析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调整教学方法和考核策略,以提高教学质量。

2. 教学管理部门职责

对教师的课程过程性考核方案进行审核,确保考核设计合理、符合课程要求和学院相关规定。

加强对考核过程的监督检查,定期抽查教师的考核记录和学生成绩评定情况,防止考核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和随意性。

组织教师开展过程性考核培训与研讨活动,分享优秀考核经验,提高教师考核水平和教学质量意识。

3. 学生参与要求

学生应充分了解课程过程性考核方案,明确各项考核要求,积极主动参与课程学习和考核过程。

按时完成各项作业、测验和项目任务,遵守考核纪律,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教师请假并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师或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学院将进行调查核实并给予答复。

五、考核结果应用

1. 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将作为学生本课程总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期末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最终课程成绩,具体比例由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在考核方案中确定,但过程性考核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成绩的 40%

2. 过程性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生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推荐升学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全面反映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的综合表现和努力程度。

3. 对于在过程性考核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教师可推荐参加各类音乐竞赛、学术交流活动或提供进一步深造学习的机会,以激励学生不断追求卓越;对于考核成绩不理想的学生,教师应及时进行学业预警并给予针对性的辅导和帮助,引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


音乐学院应积极推进课程过程性考核工作的开展,各专业教师要充分认识到过程性考核对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性,结合课程实际情况,精心设计并有效实施过程性考核方案,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为培养高素质音乐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本指导性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音乐学院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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