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音乐学专业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人才培养实验班甄选学生的通知
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人才市场适应力,我院申报成功2012年度音乐学专业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经研究决定,现在2012级新生中选拔部分学生进入该试点项目所在人才培养实验班中学习。现将有关选拔条件和报名方法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音乐学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验班
(3)具有良好的社会认知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强,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功底;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尊重他人,具有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
(5)基础知识扎实,在专业学习领域已体现出较佳的音乐表现力;
(6)学习及动手能力强,具有通过各类实务训练掌握相关技能的能力。
5、报名办法:报名学生向所属学院索取《入读音乐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验班申请表》。
年级辅导员汇总申请表后送至所在院部教务管理办公室。
7、考核时间:2009年9月17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考核地点:音乐学院教学楼(4号楼)4202教室。
9、考核结果公布:录取者将由院教务办公室审批后公布。
10、咨询电话:0730-8648860(周一至周五8:30—11:40,14:30—17:30),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