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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音乐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14年09月19日 00:00  点击:[]

根据2015年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成绩统计结果和我校各院招生计划,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理工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音乐学院自身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在音乐学院院务会的领导下,由音乐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2、根据2015年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方向,成立音乐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和复试录取资格审查及考务工作小组,并由音乐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考试程序等组织实施工作。

3、凡有亲属报考本院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4、特殊紧缺专业复试所需评审人员的确定,由院务会商讨确定。

二、复试基本要求

具体参看《湖南理工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相关要求

三、复试工作具体事宜

根据《湖南理工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相关要求,结合音乐学院自身专业方向,确定具体的复试内容和方式,并制定了《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2015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务工作要求》、《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2015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审人员工作要求》、《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2015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要求》、《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2015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要求》、《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2015硕士研究生复试资专业评分细则》等一系列工作安排条例,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相关部分细则见附表。

附表1

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录取工作进度表

时间

3月18-26日

3月26日

3月27日

3月30日

3月30-4月30日

音乐学院

由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组织,收集相关复试信息,制定今年复试考试细则,商讨考务工作和评审工作等相关工作。

1、下午2:00复试考生报到,参加资格审查,填写相关材料,并集中开会通知考试相关安排。

2、下午4:00通知相关考务工作人员开会,确定考务工作安排和人员布置。

1、上午8:00通知相关评审人员开会,确定评审细则和考务安排

2、复试考试,考试时间为上午10:00~12:00,考试地点:1号楼T1\T2教室。

召开考评会,评审人员和相关考务工作负责人参加,对本次复试考试相关工作情况进行讨论,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由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收集整理,为以后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参考依据

整理复试数据,根据招生规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审核向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等资料,复试工作结束。

附表2

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复试内容:专业能力考试、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素质)。

二.报到时间:3月26日下午2:00~4:00,报到地点: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报道时将通知具体复试事宜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专业能力复试考试时间:3月27日上午10:00~12:00,考试地点: 1号楼T1、T2教室。

附表3

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2015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要求

一、声乐表演艺术

1、视唱

2、主科:

美声唱法:演唱不同风格声乐作品4首,其中外国作品2首,含古典艺术作品1首,西洋歌剧选段1首,要求用原文演唱;中国作品2首,其中中国20世纪初艺术歌曲1首,近现代创作作品或中国歌剧选段1首。(伴奏自带或由我院提供伴奏)

民族唱法:演唱不同风格中国声乐作品4首,其中古典或戏曲1首,传统民歌1首,中国创作作品1首,中国歌剧选段1首。(伴奏自带或由我院提供伴奏)

二、钢琴表演艺术

1、视奏(时间限定为5分钟)

(1)钢琴艺术歌曲正谱视奏

(2)钢琴即兴伴奏

2、主科:

(1)练习曲1首,要求肖邦练习曲程度以上(Op.10之3、之9及Op.25之2、之7除外)

(2)三声部(含)以上复调乐曲一首

(3)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4)钢琴乐曲一首(中外乐曲不限)

三、器乐表演艺术

(03-1:手风琴)

1、视奏

2、主科

(1)24个大小调三个八度的音阶琶音;

(2)练习曲1首;

(3)复调1首;

(4)乐曲2首,要求2首乐曲为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

(03-2:小提琴)

1、视奏

2、主科

(1)单音三个八度音阶与琶音;双音音阶三度、六度、八度等均需演奏;

(2)练习曲1首;

(3)巴洛克时期复调作品1首;

(4)中国作品1首

(5)外国作品1首(伴奏自带)

(03-3:二胡)

演奏不同风格作品四首:传统乐曲2首,创作乐曲2首;

(03-4:扬琴)

演奏不同风格作品四首:传统乐曲2首,创作乐曲2首;

四、指挥

(04-1:乐队指挥)

1、现场指挥指定乐队作品中的二首(乐队用两架钢琴演奏替代。指定曲目为:

①贝多芬《第五交响曲》第一乐章。

②勃拉姆斯《海顿主题变奏曲》节选。

③斯特拉文斯基《春祭》片断。

2、现场视谱指挥中国音乐作品一首(允许考生有十五分钟的准备)。

3、自选乐器现场演奏作品一首(含钢琴)。

4、面试:围绕专业问题的现场提问等。

(04-2:合唱指挥)

1、自选指挥混声合唱曲2首 (中外作品各1首,不得从指定曲目中选择,考生自备双钢琴演奏人员);

2.指定指挥曲目2首(考生自备总谱及双钢琴演奏人员或选用音响资料,指定曲目见考试大纲);

3.合唱总谱读法(现场抽选一首合唱作品进行指挥,总谱及双钢琴演奏人员或音响资料由学校提供);

4.面试:视唱练耳、合唱与合唱指挥理论以及围绕专业问题的现场提问等。

考试大纲指定曲目:

1、黄自《山在虚无飘渺间》

2、冼星海《怒吼吧,黄河》

3、冼星海《黄河船夫曲》

4、郑律成《娄山关》

5、舒曼《茨冈》

6、瞿希贤《牧歌》

7、尚德义《去一个美丽的地方》

8、莫扎特d小调《安魂曲》之《眼泪》

9、亨德尔清唱剧《弥赛亚》之《哈利路亚》

10、马斯卡尼《村民合唱》

11、克尤斯曲 索柯洛夫编合唱《黑龙江之波》

五、作曲

1、面试:①钢琴演奏②演唱

2、主科(考试时长3小时):作曲

附表4

2015年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表

试学院 复试专业名称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毕业学校

毕业专业

毕业时间

毕业证号

学位证号

取得最后学历的形式

1.普通全日制[ ] 2.成人教育[ ] 3.自学考试 4.其它[ ]

复试专业代码

复试专

业名称

手机号码

该考生属于下列打√类考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 □ 2、往届本科毕业生

□3、同等学力考生(□①专科 □②本科结业 □③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跨专业

□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 □同等学力不跨专业报考

考生本人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湖南理工学院可在任何时候取消本人研究生录取、学习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负。 (1、2、3为三选一)

□1、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验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本科毕业生,验本科毕业证书)

(该生 □有 □无 学士学位证书,有学位证者验原件。)

□3、同等学力考生材料:

□①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专科毕业生,必须2013年9月1日前毕业,验原件)

□②本科结业证书复印件(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验原件)

□③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复印件或证明(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验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验原件)

□5、学籍学历验证: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证认证报告》

□6、大学成绩单及其它材料(如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供面试小组审阅;

□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者,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四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有效)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密封提交(骑缝处盖章)

考生本人签名:

注:□以上材料已验证原件,查阅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有□无异常, □已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留存备查。该考生已通过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资格审查,同意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准考证号

姓 名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学 历

报考专业

入学考试总分

工作单位

复试专业成绩

1.复试合格,建议录取[ ];

2.复试不合格,建议不予录取[ ]

主持复试的教师签名:

面试成绩

英语听说成绩

加试

成绩

录 取 意 见

学院意见:

1.复试合格,建议录取[ ];

2.复试不合格,建议不予录取[ ]

公章

负责人签名:

校研招办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名:

综合得分

名次

湖南理工学院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供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用

说明:(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英语听说成绩。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为卷面分(满分为100)×30%。

(2)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位两位)=(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3)此表一式2份,1份留学院保存,其余1份交研究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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